两汉时期的选官制度和纠治方法!汉朝的选官以什么为标准?

2021-01-02 19:19:40 作者: 两汉时期的选

  李贤注引《汉官仪》说:汉章帝清晰了选官的四个条件:“一曰德行高深,志节洁白;二曰经明行修,能任博士;三曰明晓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任御史;四曰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照奸,勇足决断,才任三辅令。”着重根本准则是“皆存孝悌清公之行”。要求“自今已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举茂才尤异孝廉吏,务实校试以职。有非其人,不习曹事,正举者故不以实法。”便是严格执行对推荐者供给虚伪信息予以追责并严峻惩办的法令。

  《续汉书·百官志一》刘昭注补引应劭《汉官仪》也着重“四科取士”的准则,“有非其人,临计过署,不方便习官事,书疏不规矩,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所谓“正举者”,成为坚持选官公平的行政传统。

  相似的史例,还有《后汉书》卷六《顺帝纪》记载司空刘授免官,李贤注引《东观记》说,是以“辟召非其人,策罢”。名臣陈蕃批评时政,“帝讳其言切,托以蕃辟召非其人,遂策免之”。也阐明“辟召非其人”,是免除职责官员的正当理由。

  《书》“歌”《诗》“刺”,“谣”“谚”评论:社会言论斥责

  朝廷议政时,能够对“辟召非其人”景象揭穿揭穿责备。如《后汉书》卷四五《张酺传》:“三府辟吏,多非其人。”《后汉书》卷五四《杨秉传》:“表里吏职,多非其人。”这种政治批评,有时使用灾异的呈现而宣布,然后扩展了影响力。

  如《续汉书·五行志二》“灾火”条说,汉灵帝时产生火灾,是上天对政治漆黑的正告。其时,“官非其人,政以贿成,内嬖鸿都,并受封爵。京都为之语曰:‘今兹诸侯岁也。’”关于选官糜烂的社会言论斥责,方法是多样的。

  《后汉书》卷六《顺帝纪》记载一道诏书:“间者以来,吏政不勤,故灾咎屡臻,响马多有。退省所由,皆以推举不实,官非其人,是以天心未得,情面多怨。《书》歌股肱,《诗》刺三事。”说“吏政”的问题导致了灾异频频,这当然是由自其时“天心”与“情面”相对应的神秘主义认识。“《书》歌”和“《诗》刺”,是古来一般呈现的社会言论表达方法。

  《续汉书·五行志一》“谣”条记载,汉桓帝初年,“京都童谣”有对“政贪”的揭穿和斥责。其间触及选官:“梁下有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这儿所说的“童谣”,与上文提到的“京都为之语曰:‘今兹诸侯岁也’”相同,也是民众口传的言论方法。

  《抱朴子外篇》卷二《审举》说,“灵献之世”,选官体系损坏,“台阁失选用于上,州郡轻贡举于下。夫选用失于上,则牧守非其人矣。贡举轻于下,则秀孝不得贤矣。故时人语曰:举秀才,不知书。察,父别居。寒清素白浊如泥,高第良将却如鸡”。《和平御览》卷四九六引《抱朴子》“故时人语曰”写作“桓灵谚曰”,也是以民间谣谚为方法的社会言论。

  《后汉书》卷逐个《刘玄传》记载,两汉之际,农人军操控关中,“其所授官爵者,皆群小贾竖,或有膳夫庖人”“长安为之语曰: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尽管并非正统王朝的选官体系,却相同由于推举“非其人”,遭到以歌谣为方法的社会言论批评。多种社会言论的压力,能够在必定程度上迫使选官糜烂的景象有所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