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明朝官制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小编带来具体的文章供我们参阅。
只能说像宰相,不能说是宰相。
宰相不是一个官职,切当说它是一种功能,即独立的决议计划权,尤其是行政决议计划权。历朝历代承当宰相功能的官职,称号都不尽相同。
比方秦朝和西汉就叫丞相,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首要都是由尚书令、尚书仆射来把握最高行政权,到了唐朝,宰相的功能开始由三省承当,后又由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来承当,宋朝比较复杂,先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来变革官制,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宰相,又建立参知政事为副宰相。
整理一下便是,从秦汉到宋朝,宰相的功能不断被切割细化,这还没算上把握财政权和军事权的高级官员。
到明朝,这种趋势发展到极致,便是从官制中废除了宰相这一功能,皇帝与六部之间没有法令意义上的决议计划官员或组织,而是皇帝直接对六部长官下指令,事实上是皇帝将行政决议计划权归入到皇权范围内。
而明朝包含清朝的内阁大学士,其实从本质上都不具有宰相的功能,他们不过是皇帝内侍组织或秘书组织的暂时合法化。他们只拥有票拟权,即主张权,没有独立的行政决议计划权,并且这种主张权也是依附于皇权的。包含明朝中后期的内阁首辅,说到底是皇帝怠政,导致他们被逼承当了本不归于他们的决议计划功能,而不是他们自身就具有决议计划权。
所以,明朝的内阁首辅尽管权利大,但也没有独立的决议计划权。即便有,也不算是真实的决议计划权,而是依附于皇权的加强版主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