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呢,西方人在酷刑这件事上,也并不比我国人文明。严格的肉刑绝非东方独有,在西方人的暴力史中,相似的酷刑数不尽数。
关于东西方对待酷刑的差异,作者提出了一个 “前史时差”的问题,他以为,在欧洲,极点严格的赏罚在启蒙年代,就已被撤销合法性,司法实践不再有,赏罚开端从“身体”转向“心灵”,这也确立了文明赏罚的判别基准。
但是,当西方人开端文明赏罚的时分,曾经是西方崇拜目标的我国,却仍然停留在酷刑阶段,所以,文明的西洋人,看到凌迟这么严格的赏罚,天然就把它看作“粗野”与“落后”的标志,居高临下的洋大人们,天然也没有放过这一有利兵器,从品德上大举进犯我国,天知道他们记不记得,也就100多年前,自己的先人们对酷刑有多么疯狂。
所以,西方人刻意在实际报导中搀杂了许多的品德斥责,趁便掺杂了许多生动却完全虚拟的幻想,生生把我国人描绘成喜爱酷刑的民族,这么一来,在西方人心思,我国便是个粗野、严酷、落后,需求先进文明解救的当地,他们企图压服国际,只需完全炸毁传统我国的文明与政治系统,我国式酷刑才或许被完结。
一言以蔽之,西方人对凌迟的报导,一次又一次地为殖民我国、侵犯我国供给了理论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