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丁耀亢在《续金瓶梅》一书中对“瘦马”也有描绘。一等资质的女孩,将被教授“弹琴吹箫,吟诗写字,画画围棋,打双陆,抹骨牌,各样淫巧”,以及精密的化装技巧和形体练习。二等资质的女孩,也能识些字、弹点曲,但首要则是被培养成财会人才,懂得记账管事,以便辅佐商人,成为一个好助理。三等资质的女孩则不让识字,仅仅习些女红、裁剪,或是“油炸蒸酥,做炉食、摆果品、各有手工”,被培养成合格的主妇。当然,一切的这些煞费苦心的练习都是为了将来能找个好买主,卖个好价钱。
在“瘦马”的生意中,她们像产品相同被挑三拣四。“至瘦马家,坐定,进茶,牙婆扶瘦马出,曰:‘姑娘拜客。’下拜。曰:‘姑娘往上走。’走。曰:‘姑娘回身。’回身向明立,面出。曰:‘姑娘借手。’尽褫其袂,手出、臂出、肤亦出。曰:‘姑娘相公。’转瞬偷觑,眼出。曰:‘姑娘几岁?’曰几岁,声出。曰:‘姑娘再逛逛。’以手拉其裙,趾出。然看趾有法,凡出门裙幅先响者,必大;高系其裙,人未出而趾先出者,必小。曰:‘姑娘请回。’一人进,一人又出。看一家必五六人,咸如之。”(张岱《扬州瘦马》)
并不是一切的“瘦马”都能成功地嫁入富豪之家。最终,有些被挑剩余的“瘦马”不得不被送入焰火柳巷。在秦淮河畔,“扬邦”歌妓大多是“瘦马”身世。而那些“有幸”被官宦巨贾、贵公子纳为小妾的“瘦马”,也并不见得从此就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可是那些“养瘦马”的人口贩子,却是赚得盆满钵满。据《续金瓶梅》所记载,一位一等“瘦马”能卖得一千五百两以上的银子。“春风十里扬州路”,笙歌燕舞,脂浓粉溢;夜色深处,多少“瘦马”,无人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