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战国末年楚国人。
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初被吕不韦任认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秦王选用其策略,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挑拨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年)命令驱赶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挠,为秦王政所选用,不久官为廷尉。在秦王政一致六国的工作中起了较大效果。秦一致全国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拟定有关的礼仪准则。被任为丞相。他建议撤除郡县城墙,毁掉民间的武器,以加强对公民的控制;对立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建议燃烧民间保藏的《诗》、《书》、百家语,制止私学,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心集权的控制。还参加拟定了法令,一致车轨、文字、度量衡准则。秦始皇身后,他与赵高合谋,假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
桑弘羊(公元前152年——公元前80年),西汉法家人物、理财家。
出生于洛阳,父亲为当地商人。汉武帝时期的政治人物,特长为财务。桑弘羊13岁时“以心计”入赀为侍中,因能“言利事,析秋毫”,深得汉武帝欣赏,被委以重任,历任大农丞、大农令、搜粟都尉兼大司农等要职,统管中心财务近40年之久。终武帝一代,桑弘羊忠心耿耿,剥削资财以增强国力,为武帝屡败匈奴,屡次出巡张牙舞爪,打通西域,开发西南等奠立了雄厚的物质根底。其理财之功连对之非常不满的司马迁也不得不击节赞扬,称弘羊年代“民不益赋而全国用饶”。公元前80年桑弘羊因与权臣霍光政见不好被杀。
代表作品
《隋书·经籍志》列出的法家经典有《管子》十九卷、《商君书》五卷、《申子》三卷、《慎子》十卷、《韩非子》二十卷、《新书》三卷、《正论》六卷、《法论》十卷、《政论》五卷、《阮子正论》、《世要论》十二卷、《陈子要言》十四卷、《蔡司徒难论》五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