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0
360
30
時
129600
4320
360
12
依据邵雍的理论,从天体生成至虚空破坏合计129600元,一元为129600年,计167,9616,0000年,约是一个大冰河时期。现是第八期比卦,约64776元。
依据邵雍的时刻准则,本年(西元二零一六年)为以元经会2302世第3年。
纪小时刻:
关于小时刻,亦即一日以下的时刻准则,古来并无定法,能够说没有专门的拟定,而是依据天然特征来守时。在《礼记》中,将一天分为朝时,日中,夕时。这怎样看都十分像现在的上午、正午、下午三分法。看着极不谨慎。再细分下,鸡初鸣,昏明,大昕,晏朝,昏,日出,日侧,见日,逮日。有着浓浓的天然特性和有用特性。
汉朝时,依据《淮南子》记载,将白日分为十五段。「日出于旸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是谓晨明。登于扶桑,爰始将行,是谓朏明。至于曲阿,是谓旦明。至于曾泉,是谓蚤食。至于桑野,是谓晏食。至于衡阳,是谓隅中。至于昆吾,是谓正中。至于鸟次,是谓小还。至于悲谷,是谓哺时。至于女纪,是谓大还。至于渊虞,是谓高舂。至于连石,是谓下舂。至于悲泉,爰止其女,爰息其马,是谓悬车。至于虞渊,是谓傍晚。至于蒙谷,是谓定昏。」
至于夜晚怎样区分的,《淮南子》没有记载,假如和白日相同区分出十五段,那一天三十段,那么一段约为现在的48分钟。
然后将十二时辰与俗称固定起来,子时:夜半。丑时:鸡鸣,又叫荒鸡。寅时:平旦。卯时,日出。辰时:食时。巳时:隅中。午时:日中。未时:日昳。申时:哺时。酉时:日入。戌时:傍晚。亥时:人定。
汉朝之前已有漏刻准则,所谓漏刻,「昔黄帝创观漏水,制器取则,以分昼夜。这以后因以命官,《周礼》挈壶氏则其职也。其法,总以百刻,分于昼夜。冬至昼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昼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秋二分,昼夜各五十刻。日未出前二刻半而明,既没后二刻半乃昏。减夜五刻,以益昼漏,谓之昏旦。漏刻皆随气增损。冬夏二至之间,昼夜长短,凡差二十刻。每差一刻为一箭。冬至互起其首,凡有四十一箭。昼有朝,有禺,有中,有晡,有夕。夜有甲、乙、丙、丁、戊。昏旦有星中。每箭各有其数,皆所以分年代守,更其作役。」《隋书·地理志》
也便是说,选用一个能够漏水的器皿,一天漏多少水用来记时,每个时期不同。并区分出不同的漏刻准则。古代多为100刻准则,亦即一天分为100刻。可是因为时节的改变,昼夜时刻会有所改变,比方夏至日昼长夜短,冬至日昼短夜长。为了便利日子,历代对每一年不一起节月份的漏刻也有不同的准则。
《鸿范传》:「冬夏二至之间,一百八十余日,昼夜差二十刻。」二至之后,九日而增损一刻焉。至哀帝时,又改用昼夜一百二十刻,寻亦寝废。至王莽窃位,又遵行之。光武之初,亦以百刻九日加减法,编于《甲令》,为《常符漏品》。至和帝永元十四年,霍融上言:「官历率九日增减一刻,不与天相应。或时差至二刻半,不如夏历漏刻,随日南北为长短。」乃诏用夏历漏刻。依日行黄道去极,每差二度四分,为增减一刻。凡用四十八箭,总算魏、晋,相传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