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朝廷多故,处危疑之际,知无不为,而与范、欧同心辅政,百官奉法循理,朝廷称治……史臣称魏公相三朝,立二帝,垂绅正笏,不动声气,措天下于泰山之安,可谓社稷之臣矣……由此言之,二公之功名,盖相当矣。呜呼!士之幸而遭际太平,福德俱全者,则韩、富二公是也。
王夫之
韩公之才,磊落而英多,任人之所不能任,为人之所不敢为,故秉正以临险阻危疑之地,恢乎其无所疑,确乎其不可拔也。而于纤悉之条理,无曲体求详之密用。是故其立朝之节,直以伊、周自任,而无所让。
至于人官物曲之利病,吉凶变动之机宜,则有疏焉者矣。乃以其长用之于短,其经理陕西也,亟谋会师进讨,而不知固守以待时;多刺陕西义勇,而不恤无实而有害;皆用其长而诎焉者也。若法度、典礼、铨除、田赋,皆其所短者。而唯其短也,是以无所兴革,而不启更张之扰。三代以还,能此者,唯韩魏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