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明代的社会救济事业有了较大的进步。官办的救济机构更加完善;民间的社会救助活动突破了以往个人的,零散的局限形成了地域性的组织机构,出现了我国古代民间慈善事业发展的高峰;特别是善书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古代的慈善思想发展达到了新的水平。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局限,明代社会救济措施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对于社会的救济朱元璋也十分重视,洪武时期,荒政则受到朝廷高度重视。朝廷除了拨付救灾济贫款项,还侧重加强民众抗灾自救能力。面对天灾侵袭,朱元璋积极作为,既树立了朝廷的负责任形象,又增强了政府的凝聚力,赢得了民心。救灾济贫实为获取民心、形成治世的重要前提,为“洪武之治”的出现夯实了经济社会基础。
洪武七年农历八月,朱元璋给南京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让他们找一块空闲土地,盖260间瓦房,供没有住房的南京人居住。一个月后,他又给上海(当时叫华亭县)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让他们对宋朝留下来的居养院进行翻修,修好后让没有住房的上海人居住。
这两道旨意下发之后,南京和上海的地方官很快地执行了,朱元璋很高兴,认为试点成功,在当年年底,又给中央的官员下了一道旨意:“令天下郡县访穷民,无告者,月给以衣食,无依者,给以屋舍。”没饭吃的,国家给饭食;没衣服穿的,国家给衣服;没房子住的,国家给房子。
在中国历代封建社会中,明朝是一个社会福利比较高的时代。这个功劳,首先当感谢朱元璋,农民出身的朱元璋,格外重视民间疾苦,从小吃够了苦的他,也出台了各种政策,让老百姓不再吃苦,他的三大福利政策分别是“养济院”“漏泽园”“惠民药局”,所谓“养济院”,就是负责收留城市中的寡孤孤独的福利院,漏泽园,就是国家公墓,免费埋葬过世死者,惠民药局,就是国家免费医院,可以免费看病和免费领取药品。
朱元璋甚至还规定,如果城市里发现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或者是发现了生活不能自理且不无人照料的残疾人,那么地方官就要被追责,轻则撤职查办,重则下狱问罪。甚至朱元璋还曾经试验过“保障房”政策,命令在南京试点,于郊外修筑公房,并安排无家可归者居住,尽管这项政策,限于封建时代的经济条件,未能全国推广,但可算是世界最早的国家免费福利公房。
除了这些福利机构外,明朝的福利待遇也好的很,以“养济院”为例,凡是被收留的,每月都会给予大米三斗,库布一匹。以至于许多生活并不贫困的骗子,也假装穷人被收留进来,且赖在里面不走。而如果遇到水旱灾害等情况,对于因此而无家可归者,明朝更免费给予稻种耕牛,并赐十五亩田地。
到了明英宗朱祁镇在位时期,明朝更出台了世界上最早的国家养老制度——优老之礼,即年满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国家就要赐予爵位,每月给予生活补贴。毫不夸张地说,大明王朝,堪称当时世界上全民福利的国家。
而比起上述民生福利来,另一个值得说的,就是明朝的教育福利。实事求是说,虽然明朝八股取士,弊病多多,但以科举考试为取材方式的明朝教育制度,是中国古代史乃至世界古代史上最好的教育福利。
而这个教育福利最大的特点,就是老百姓受教育成本低,从明朝起,官学教育日益发达,县里有县学,州里有州学,府里有府学,官学的工作人员,皆纳入国家“公务员”编制,就读的学子称为“生员”,不但学费全免,更按成绩考核,享受国家财政补贴。
这项制度虽然沿袭前朝,但明清官学的数量和覆盖面,远比之前历代大,连西南和西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也建立了完备的官学教育系统,学校“生员”的数量,更是不断刷新历史纪录:以县学为例,明初的县学“生员”,只有20人,但之后不断增加名额,到了明末的时候,全国的“生员”数量竟高达5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