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三省六部制使得决策出现分工的局面。皇帝所下的诏令,都是在与三省长官商量之后做出的决定,可谓集中了三省长官的智慧。形成决策之后,要想正式生效,还需要经过中书省起草、门下省审核和尚书省执行这三个步骤。这就保证了决策的审慎性,最大化地避免了出现决策失误的事情发生。
第三,三省六部制使得决策权和行政权分离。中书省和门下省负责诏令的起草和出台,执行则由尚书省负责。这样做可以分割权利,对提高皇权有很大的帮助。
三省六部制可以提高皇帝的权利,分化宰相的权利,有利于行政的合理化,符合封建统治者的利益。因此,三省六部制在隋文帝确立之后,一直为后世历代封建统治者所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