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谁给宋朝生意人发“开工利是”呢?嗯,就是宋朝政府。
周密《武林旧事》记载:元宵节放灯期间,“终夕天街鼓吹不绝。都民士女,罗绮如云,盖无夕不然也。至五夜,则京尹乘小提轿,诸舞队次第簇拥前后,连亘十余里,锦绣填委,箫鼓振作,耳目不暇给。吏魁以大囊贮楮券,凡遇小经纪人,必犒数十,谓之‘买市’。至有黠者,以小盘贮梨藕数片,腾身迭出于稠人之中,支请官钱数次者,亦不禁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元宵放灯第五夜(宋时,元宵放灯一般从正月十四开始,第五夜即正月十八,亦即放灯的最后一夜),临安府的府尹会坐着小轿,出来拜会市民,轿子前后簇拥着长龙一般的舞队,一路敲锣打鼓,煞是热闹。临安府的吏员,跟在轿后,背着大麻袋,里面装着楮券(即南宋流通的会子),碰上做小生意的商贩(小经纪人),便给他们派钱,每人数十文,祝他们新年生意兴隆。
有一些狡黠的市民,用小托盘放着梨、藕数片,装扮成小商贩的样子,在人群中钻来钻去,重复领“利市”,官府也不去计较。
南宋临安府尹给小经纪人派发“开工利是”的习俗,宋人称之为“买市”。
它可能源自南宋皇室的一项惯例:隆兴年间,太上皇宋高宗居住的德寿宫,位于闹市中,正对着杭州城内的商业与娱乐中心——中瓦子。这里也是元宵花灯最繁盛的地方,放灯期间,宋孝宗通常都会来德寿宫陪伴父皇高宋宗,“看灯买市”。
怎么个“买市”法?“帘前堆垛现钱数万贯”,宣唤市井商贩前来做生意,凡叫价一贯钱的商品,皇室往往用二贯钱买下来。
此时的“买市”,是指皇室或政府召集商人,用高于市价的价钱购买商品,意在鼓励商业、繁荣市场。到了周密生活的南宋后期,“买市”已经没有“买”的行为,而是由官府直接给小商贩派“利市”。对领到“利市”的小商贩来说,这几十文赏钱就是新年的“开工利是”啊。
但宋朝之后,这种由政府给小商贩派“利市”的“买市”习俗似乎消失了,明清时期的史料中,再找不到关于“买市”风俗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