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组织保障能力
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祭扫工作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要求,完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确保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要继续落实好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祭扫工作机制,强化民政与宣传、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工作。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总结和宣传各地殡葬工作好做法、新成效和移风易俗先进事迹,唱响殡葬改革主旋律,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要通过举办网络微课堂、制作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让清明宣传走进社区、服务群众,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推动解决力度,并切实加强舆情监测与研判,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要建立完善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带队督查、信息零报告等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理能力。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继续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3日至5日)安排专人值守,统筹协调服务地方清明节祭扫工作。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均应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和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各省级民政部门要在3月26日前报送经省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批准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或通知;4月3日至5日每日15时前统一上报《2021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4月12日前上报本省份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
民政部办公厅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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