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村的星星之火,迅速燎原。在中央政策支持和推动下,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由1980年占全国生产队的50%,迅速上升到1982年6月的86.7%。到1984年底,全国569万个生产队中99%以上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段应碧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农民的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克服了以往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等弊病,纠正了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分单一等缺点,做到了有统有分、统分结合,既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发挥农民家庭经营的积极性。
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后,迅速扭转了农业生产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从1979年至1984年,全国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速达3%;1984年,全国人均粮食拥有量达到393公斤,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广大农民利用剩余劳动力和资金发展多种经营,涌现出一大批专业户、重点户。我国农村开始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生产转变。
深化改革,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充满活力
改革大潮奔腾不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始终充满活力。通过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有机结合,我国农村经营体制实现了根本性转变,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逐步确立,并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
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
1993年,针对农村土地第一轮承包陆续到期情况,中央及时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
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不改革难发展,大改革大发展。”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李锦柱感叹:“从大包干的‘红手印’,到确权颁证的‘红本本’,再到集体股份合作的‘分红利’,小岗村的实践证明,承包关系越稳定,农民发展生产的信心就越坚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生命力就越强!”
走过千山万水,仍要跋山涉水。农村改革再出发,亿万农民正阔步走在乡村振兴的大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