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亲姐妹闹上法庭 房子到底归谁? 2021-04-20 17:29:43 作者: 借名买房亲姐 “对于经济适用房而言,必须要购房者本人居住,如果并非本人居住,我们默认入住者为承租方,会要求承租方尽快退房,谁的房子由谁来住。”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黄大等购买“房票”的人而言,其虽然主张出资购买了房屋,但是该主张没有依据,在法律上也无法保障自己购房权益,存在一定的风险,“‘房票’不得随意转让,无论是转让者和购买者,都扰乱了社会秩序,不仅自身权益无法保障,而且损害了他人利益。”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汪洋 记者 林倩雯 2/2 首页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