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在发表意见时称,检方对律师提出本案现有证据存在的矛盾和不足之处没有异议,但检方依然认为,李玉前和孟瑞红的口供仍有相互印证之处。
2020年9月28日,贵州省高院对李玉前故意杀人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新审判。
贵州省高院经审理认为,原一审程序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出示及重新鉴定的相关程序规定,原判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和矛盾,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检方变更第二被告人起诉罪名
发回重审7个月后,六盘水市检察院于4月10日对李玉前案做出了变更起诉决定书,将起诉书指控孟瑞红罪名由之前的包庇罪变更为帮助毁灭证据罪。
该份变更起诉决定书显示,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一案发回重审后,经审查发现,原起诉书中对被告人孟瑞红的罪名认定有误。
六盘水市检察院认为,孟瑞红帮助李玉前毁尸灭迹,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07条第2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追究其刑责。因此,根据《刑诉法》第176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23条规定,决定变更起诉。同时,原起诉书未被变更部分仍具有法律效力。
据李玉前申诉代理人透露,在案件发回重审后的7个月内,六盘水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审查工作,对孟瑞红和李玉前当年的同事、邻居、案发后曾被一同羁押的狱友都进行了询问,但并未对孟瑞红本人进行讯问。
李玉前二哥李玉山告诉澎湃新闻,他曾在今年四月初接到李玉前从监狱打来的亲情电话。李玉前告诉家人,今年3月中旬他收到了办案机关转至监狱的材料,称发回重审后的审查中,公安机关重新在其家里(即原判认定的第一案发现场)提取了76份生物样本,其中有两份进行了DNA鉴定,鉴定结果证明,两份样本和被害人谢初明家人存在遗传关连。
案卷资料显示,除口供外,本案物证包括李玉前家中地板、拖把及304室地面上发现的谢初明血迹和李玉前家卧室墙面上的两枚血指纹。此前鉴定已证实,两枚血指纹都属于孟瑞红。
第一排最左侧的房间即为原判认定的移尸现场304房间,孟瑞红在案发前曾临时居住。 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铭 图
徐昕认为,本案发回重审至今已半年有余,其间,六盘水方面对案件的重新调查并无本质进展。
澎湃新闻注意到,根据《刑法》规定,包庇罪的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最高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六盘水检方已经决定通过变更罪名来为曾经被判8年有期徒刑的孟瑞红减轻刑罚处罚。”徐昕说。
徐昕表示,作为本案最重要的被告人,如果孟瑞红全力配合检方指控,事实查明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但我们仍然会坚持为李玉前作无罪辩护。如果还是无法改变现状,只能等他本人服刑完毕之后,自己为自己喊冤了。”
李玉山告诉澎湃新闻,截至今年5月,李玉前的余刑还有一年多,预计将于2022年下半年刑满释放。无论是李玉前本人还是他的家人们都将持续申诉,“不纠正决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