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严肃整顿考场纪律。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强化考试纪律,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坚持原则,注重证据,履行程序,严肃查处,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应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其他
考试当日,我办将在学位中心设立全国总值班室,值班电话为010-82378806。各考区应在考前设立并公布考试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本次考试的相关举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