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确保网络造谣、传谣处罚机制能够实施到账号主体或个人。平台端应对恶意造谣的账号主体加大惩罚力度。以新浪微博为例,目前针对一些已经被辟谣的并对当事人造成实际伤害的不实信息,在账号“微博辟谣”中会处以一段时间的禁言惩罚并予以公示。而对于在禁言期过后屡教不改的账号,还应当对其直接进行封号惩罚,坚决反对营销号无底线扰乱网络空间秩序。
同时,基于网络空间信息量巨大的特殊情况,网信部门很难对每一个涉嫌通过虚假信息恶意引导舆论的账号主体进行查处整治。“网络‘社会群殴’很多都是基于性别、城乡差异等网友特别关心的问题。在涉及相关问题的社会事件出现后,只需稍微煽动,就会产生大规模网络暴力,不利于网络空间治理的同时,也会产生社会治理隐患。”廖卫民建议,网信部门要主动作为,处罚一批针对社会事件造谣、传谣的账号和个人,及时公开,形成震慑。
第三,地方媒体对于舆论热点事件要迅速反应,承担责任。网络传播的特点决定了不实信息会时常出现。在疑似舆论热点事件发生后,地方媒体应及时跟进,核实情况并更新相关进展,回应网友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