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安徽省行政区划概况及县级以上区划变更情况

2020-10-28 04:49:00 作者: 1952年安

◎1952年3月28日,巢县人民政府迁驻巢城,

◎1952年4月12日皖北南人民行政公署批准:

1.安庆市内定为安徽省省辖市。

2.县级淮南市改属内定的安徽省淮南矿区。

3.芜湖专区的宁国县划归徽州专区。

◎安庆市撤销中心区;集贤区、大观区、枞阳区分别更名为城中区、城西区、城东区。(皖北人民行政公署1952年4月15日批准)

◎1952年5月2日,怀远县一部分乡村入蚌埠市。

◎安徽省霍邱县淮河以北的三河尖东镇和桂庙乡21379亩耕地划属河南省淮滨办事处;把孙戚乡9368亩耕地划归固始县;把属于固始县史河以东的花园乡和新街1094亩耕地划入霍邱县。(六安专员公署1952年5月9日批准)1951年12月下旬,霍邱县与河南省固始县和淮滨办事处达成协议。

◎阜阳县划出柴集、许堂、朱寨3个区42个乡入阜南县;从颍上县划出刘台等4个区并入阜南县。(1952年5月12日)

◎安徽省宿县专区濉溪县的赵庄、钟庄、王庄、小沟岸、邸庄、张庄、苗庄、黄庄、祝庄、张井、呼庄等11个自然村划归河南省永城县(内务部1952年12月5日批准)(1952年4月27日华东军政委员会【东办(三)字第0443号】批复)(1952年6月4日皖南北人民行政公署【皖民字第03446号】批复)宿县专区2月18日报告

◎1952年6月,改淮南矿区为地级市淮南市,撤销县级淮南市,属组建中的安徽省省辖市。

◎撤销合肥市城郊区,设立东郊区、西郊区。(皖南北人民行政公署1952年7月22日批准)

◎芜湖市恢复撤销的4个区人民政府,并改名为环城区、长街区、新芜区、河南区、郊区5个县级市辖区人民政府。(1952年7月25日)

◎将芜湖市的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更名为环城区、长街区、新芜区、河南区。

◎将凤阳县宫集区划入怀远县,更名马城区。

◎颍上县划出刘台等4个区并入阜南县。

◎庐江县七里乡金城一社居南大圩201.4亩土地划归巢县。

◎将铜山县的桃山区、萧县的褚兰区划属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