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扶贫干部”周忱:穷不是“绝症”,用心就能治

2020-10-30 17:42:29 作者: 明朝“扶贫干

其次,针对“耗米”引发的问题,周忱在宣德八年(1433),首次创立了“平米法”,对官田和民田一律加征耗米,数额按比例征收:征税重的加耗少,征税轻的加耗多。如此一来,官田和民田的税收负担不均、穷人和富人缴纳耗米不公平的状况得到了改善,百姓的负担大大减轻。

改革总是会遇到阻碍。周忱曾向朝廷奏请将官田的赋税按民田征收,却遭到了朝廷中一些大臣的强烈反对,他们还弹劾周忱是“变乱成法,沽名要誉”。所幸,周忱的改革得到了宣宗的大力支持,他的想法最后也得以付诸实践。

经历了赋税政策上大刀阔斧的改革,江南百姓的生活终于触底反弹,渐渐有了起色。

改变“不合理”的收支细节

但是,周忱的目标并不止于此。他很快又把目光转向一系列的细小问题。

因为,看似零星的小漏洞,在合理管理之后也能省下意想不到的大钱。

第一,统一量器。之前,收税粮用的铁斛没有统一的规范,因此会有人趁机钻空子,利用“大斛入小斛出”做中间商赚差价。为了避免这个问题,周忱请求皇上敕令工部统一了铁斛的标准。

第二,节省管理费用。“粮长”负责征税,一般设有正副三人,是个“肥缺”。周忱大刀阔斧地改革了粮长制度:精简人员、简化工作程序,减少花在粮长身上的费用;各县在水边设立便民仓,完善粮食储存制度,避免了粮长从中营私。这么一改,粮长的权力减小,百姓受益良多。

第三,节省漕运费用。江南运输税粮到北京可以军运或民运。两种形式分开运转,成本非常高。尤其对于民运的运夫来说负担非常重:不仅花费高,还会耽误农活。在周忱的改革下,这两种方式接力协作:由民船运送粮食到淮安或瓜洲,之后交由漕军运抵通州。按照粮食的重量给付运费。这样算下来,总运费省下不少,农民和漕军也都得到了实惠。

此外,周忱还改革了官员的俸禄发放制度、马草收集制度、整顿了盐场秩序……经过这些“小修小补”,百姓的负担进一步得到了减轻,经济也变得更加井然有序。

让余钱“活”起来

周忱的一系列改革卓有成效,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几年之后,江南地区终于还清了积欠中央多年的税粮,而且粮食有了结余,也就是“余米”。

宣德七年(1432),江南地区获得大丰收,苏州的余米达到了七十万余石,为此还专门设置了“济农仓”储存。随着余米逐年增多,周忱将它们的价值利用得淋漓尽致。

第一,赈济救灾。眀英宗正统元年,淮安、扬州发生灾害。周忱启动苏州地区的余米支援扬州,助其平安度过灾年。

第二,公共建设。经济发展起来了,各种水利工程、学校、桥梁等也有了动工的底气。比如,周忱在江南修建了一系列的水利工程,费用就从余米里出。

第三,民间借贷。意外失财的情况下,官府或个人可以借贷余米来应急;如果是农民来借贷,还有严格的规定:比如,要先做一下借贷者的背景调查(家庭情况、田亩多寡),之后再视情况决定是否要借出粮米。如果借贷者信用不好,有借粮不还的情况,那么他就不会再有借贷的机会。而且周忱还很贴心地把还粮时间定在秋收之后,让借粮者“还有余力”。

第四,返还农民。如果余米剩余过多,过了正月之后官府还会放粮给农民。此举意在惠农,让他们开春努力耕种、秋收积极缴税。

取富于民,用富于民。在这样的灵活运营下,余米不再只是静静地囤在粮仓之中,而是成为了一种流动的资源,创造出了更多的价值。

曾经积欠赋税的江南,后来有了年年有余的富饶模样。之前四处逃荒的百姓,后来也能安居乐业,竟不知有灾荒。《明史》中这样评价周忱:“治财赋,民不扰而廪有余羡。此无他故,殚公心以体国,而才力足以济之”。

值得一提的是,周忱的继任者李敏上任后,皇帝曾经敕令他不要轻易改变周忱施行的种种制度,但是李敏没听。很快,周忱耕耘20年的成果如同昙花一现,江南又一次不复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