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贵州卫所:4个因素,导致其职能与内地卫所很不相同

2020-11-09 12:05:09 作者: 明代贵州卫所

由此看来,明代贵州的卫所不仅要为贵州省的设置铺好路,为这些行政机构提供办事处,还得给这些行政机构充当保镖。如果没有这些遍地开花的卫所,要在贵州陆续设置各级行政机构并能正常运转,几乎是无从谈起。

明代贵州省城图贵州卫所是贵州应役劳力的补给源

明代其他行省的各级行政机构,都靠编户齐民提供税赋和劳役得以运转。但在贵州设立行政机构则不然,在贵州除了土司领地外就是生界,赋税的筹措全凭自愿“认纳”,能够足额上交的赋税远远不足以支撑省、府、州、县各级行政机构的运转。因此,建省后的半个世纪间,贵州各级行政机构的维持都得靠邻省“协济”,也就是说,从邻省中划拨出一部分税负支持贵州行省机构的运转。在支持贵州各级行政机构的运转中,贵州各卫所也功不可没。

这是因为,各卫所屯军由于居住日久,无论官兵都积累了一定私产,开始有能力通过合法或非法的手段,从土司名下陆续购置田产,由于这样购置到的田产,不属于朝廷划拨的屯田用地,不能免税,必须向地方官员申报,才能获得土地产权。因而这样的私产虽多有隐瞒,但始终有一部分最终还是上报了各级行政机构,并因此而开始承担国家赋税。

郭子章《黔记》一书中,忠实地记录下了贵州各卫所屯军的私产及其所担负的相应税额。我们从中可以得知,明代贵州各级政府,第一批掌握的税负来源恰好出自各卫所屯军的私产。这是真正意义上不由土司提供的规范税负来源,也是贵州各行政机构稳定税收来源的开端。正是凭借这样的赋税收入,邻省“协济”才得以缓解,贵州各级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才得到起码的保障。

除了税负之难外,更大的困难则是无人为地方行政机构提供劳役。其原因在于明代的贵州除军户外,所有居民要么是土司制下的部民,要么是“生界”的“化外”居民,这两种人都不能向地方行政机构提供劳役服务。于是维持贵州各级地方行政机构正常运转的劳役提供,不得不落到卫所军户的头上。沿途的运输,过往官员的劳力服务,军政文的传递,全部落到各卫所军户的头上。因而明人王士性说:“晃州至平夷十八站,每站虽云五六十里,实百里而遥,士夫商旅纵有急,止可一日一站,破站则无宿地矣。其站皆军夫。辰州以西,轿无大小,官无贵贱,舆者皆以八人,其地步步行山中。又多蛇、雾、雨,十二时天地暗曶,间三五日中一晴霁耳,然方晴倏雨,又不可期,故土人出必披毡衫,背箬笠,手执竹枝,竹以驱蛇,笠以备雨也。谚云:“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参见[明]王士性《广志绎》,吕景琳,点校。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33页。)

由此看来,这些亦军亦民的军户们,不仅要像一般老百姓那样承担劳役,而且在贵州承担的劳役比中原各省都要繁重得多。加上道路崎岖,毒蛇猛兽横行,气候阴湿多变,劳役繁重之外,还得承受老天爷的肆虐和地理环境的折磨。贵州卫所屯军对贵州行省行政建构的运转,其贡献之大足以令人惊异。难怪明人王士性哀叹说:“本朝勾取军伍总属虚文,不问新旧,徒为民累。惟贵竹(州)卫所之军与四川、云南皆役之为驿站与夫,粮不虚糜而岁省驿传动以万计,反得其用。”(参见[明]王士性《广志绎》,吕景琳,点校。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33页。)王士性哀叹之余,我们不得不承认,若没有卫所屯军的辛劳付出,贵州行省的正常运转几乎无从谈起。

贵州卫所还是汉族移民的落脚点

贵州行政机构设置的秩序也与内地迥然不同,不是自下而上,逐级提升建置,而是自上而下逐级具体化。贵州设省之初,全省疆域中的不少地方,设了省但却没有设府;设了府,治下却没有州;设了州,治下没有属县;设了县,治下也没有里甲。空壳的省、府、州、县遍及各地,其中例外者少而又少。在这样的背景下,贵筑县、镇远县、清平县堪称例外了。

隆庆三年(1569年),明廷决定设置贵筑县,理由正在于贵筑长官司的治下大多属中华流寓,这样的中华流寓从何而来,《明实录》没有明说。但贵筑长官司领地恰好位于贵州城南门外,贵州卫的设防区包围之内,却能给出一个意向性的答案。明代中原汉族向贵州实施民间移民,必然得克服语言上的障碍,落籍上手术困难和产业购置的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