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背景下,只有一条路最为便捷,那就是依托卫所暂住,凭借卫所作后盾,购置周边的土司领地,就可望获准顺利定居。贵筑长官司正是占了这份地利,又得到了贵州省政府默许和鼓励,汉族移民才得以在贵筑长官司领地上陆续定居,最终才实现了从“夷多汉少”到“汉多夷少”的转变,贵筑置县也才顺利成章。
镇远县和清平县的设置也与贵筑县相似。都是依靠卫所的支持和中转,才能积累起较多的汉族民户,最终才在明中期以后陆续设县。如果没有卫所提供这种中转作用,这些里甲完毕的县级机构,断不可能在明代设置成功。
贵州卫所在职能上的上述4大特异性,注定了贵州的卫所不可能是纯粹的军事建置,而是一种军中有民的“准行政设施”。贵州境内的卫所,近一半都属于军民指挥使司,看来绝非偶然,而正好是上述四大特异性的折光反映。
总之,弄清明代卫所建置的特点和职能,不仅是解读贵州明代历史的钥匙,而且是探讨民族关系的缩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