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火耗归公,其目的在于开源,火耗银指的是银子在运输或者是别的情况下受到磨损,已经不太方便继续使用的银子。清朝贪官,很多都是贪火耗银,多虚报一些火耗银给国家,这些火耗银又不用上交,贪官就可以进而多拿一些正常银钱。
但火耗归公之后,贪官们就不敢多虚报了,因为多虚报就要多上交,到时候拿不出来,雍正帝完全可以定他们一个欺君之罪,这罪名可比贪污要大。这一招使得国库的收入大大增加,国家有钱了,自然就有能力给官员发更多的工资。
接下来的养廉银,就相当于现在的公务员福利政策,清朝官员的工资低,很多官员靠贪污才能养活一家人,所以现在朝廷给你一份大大的养廉银,比如月工资一千,养廉银给你再补助6000,这下你就用不着贪污了,好好替朝廷干活就行了。
我说句良心话,这个政策是真不错,能堂堂正正地挣钱,谁愿意去贪污呀,所以这个政策一出,清朝官场的风气确实为之一变。
第三招完善反贪污机构,怎么完善呢?由于篇幅限制我给大家讲其中一个办法,清朝有很多候补官员,就是考中了进士但正好没有职位空缺,在等待上任的官儿,每一次反贪污机构要查某个官员的账目的时候,就会叫上这批人,并且会告诉这些候补的官,你们只要能查出问题,拉他下马,这个官就是你来当。
有了这个强劲的动力,这群候补官员恨不能把账本翻烂,逐字对比每一笔账目,恨不能把你的官府给翻个底朝天,你说那个现任官怕不怕。他还敢不敢贪污。
当然,雍正还有密折制度等等各种防贪污的办法,这都属于完善反贪污机构中的一环,正是这些政策给大清续命了100多年,雍正之功,对于清朝来说实在不亚于康熙,甚至他的反贪污手段,对于时下的世界都还有启发意义。
通过对比朱元璋和雍正在反贪污事件上的表现,我们能体会到,他们对于反贪污这件事都下了很大的决心,但处理的办法不同,得到的效果亦不同,我们都恨贪官污吏,但治理他们还是要讲究方式方法,要研究人性,雍正帝显然对人性研究的更为透彻,所以处理得更为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