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是冷酷的法家著作,里面有句话说:为政而期适民,皆乱之端。
它断定,为了取悦人民而施行的政治就是混乱的开始。举例说,收取税金和年贡是出于应对饥荒和国防的需要,而人民却因性“贪”而不满。为了博得人民的喝彩声而减免税金的话,饥荒的时候就会有饿死者,外敌入侵也无法防御。如果刑罚变得严厉,人民会因法“严”而不高兴;然而如果放松刑罚,社会秩序就会乱套,市民的生活就会受到威胁。还有很多其他的例子,主旨都是不能迎合、迁就民意。这本著作的作者是儒家荀子的门生,却对儒家持否定态度,理由是“儒以文乱法”。若以文章和言论批判政治,“法”的权威就会降低。它主张应该赋予“法”绝对的权力,王依法施行政治。信赏必罚则是不言自明。不管是和王血缘有多近的王公,还是影响力有多大的豪强,在“法”的面前是一样的。血缘、人情,一概无视。父亲犯法,儿子也得告发。儒家批判这种违反人情的做法,但韩非子辩解道,如果做得不这样彻底就无法推行政治。这种学说非常对始皇帝的胃口。
始皇帝扣留了以使者身份前来的韩非,准备为秦所用。对此有危机感的是同为荀子门下的李斯。李斯最初是由吕不韦招揽的法家,因其才能而被认可,成了始皇帝的最高顾问。如果始皇帝起用倾心已久的韩非,李斯的地位就会变得岌岌可危。李斯向始皇帝进言道
——非是韩的公子,所以即使仕于秦,也会以韩国利益为先。不可起用。但也不能为他人所用,可以在秦国以某种法律的罪名诛杀之。
始皇帝放弃了起用韩非的念头,但韩非是他曾经私淑过的人物,于是惜其才能,决定予以赦免。然而,李斯深知韩非的可怕之处。只要这位法家的一号人物还活在世间,李斯在别人眼里就只是个二流的法家。他给狱中的韩非送去毒药,迫他自尽。
在法家的世界,就算是同门师兄弟也没有人情和公平。这让人联想起鬼谷子门下的张仪和苏秦之间也是火星四溅,以合纵和连横相争不休。同门的俊才、同学,相互之间也是敌手。肉体上消灭对手,是法家保证自身生存的所谓最佳策略。
韩非在秦国死于非命,但他的思想仍然活在秦国以及始皇帝心中。
可以说秦灭六国的确是大势所趋,至少始皇帝使这种势头得以加倍。
韩非子死后三年,秦国灭韩。时间是秦王政十七年(前230)。
两年后,赵国灭亡。将军王翦攻陷了赵都邯郸。
又过三年(前225),王翦的儿子王贲水淹魏都大梁,俘获魏王。
自此,春秋时代的大霸主晋分裂成的韩、赵、魏相继灭亡,秦的对手由六国变为三国。
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将军王翦率领大军,消灭了最强对手楚国。
在韩和赵被消灭后,有强烈危机感的燕太子丹准备以暗杀始皇帝的方式来打开局面。刺客荆轲被送往秦国,但暗杀最终功亏一篑。虽然暗杀是狗急跳墙的策略,但此时也没有其他手段可使了。燕在受到秦猛攻后,杀了暗杀大案元凶太子丹,向秦献上首级,想以此来平息秦的怒火。然而,秦并非是一怒之下才发兵的,吞并天下才是其真正目的。秦自然不把太子丹的首级放在眼里,仍然继续发兵。燕王逃到了辽东,但很快就支持不住了,有八百多年历史的燕国就此灭亡。
最后只剩下一个齐国。蹂躏了燕国的秦军顺势南下,占领了齐都临淄,俘虏了齐王。时间是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此前叙述中虽然一直用始皇帝的称呼,但实际上在天下统一之前还是得称其为秦王政。而在消灭六国后,秦王政就开始用从未有过的“皇帝”称号。与此同时,谥法被废除了。各国的昭王、怀王等谥号,是在王死后依据其生前业绩和品行来选定的,这正是一种评价。始皇帝认为天子是超越评价的存在,那么如果废除了谥法后该怎么排行,就以数字来算。他宣称自己是始皇帝,接下来的就是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一直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始皇帝想要的是天子的绝对化。在此之前普遍用于指代第一人称的“朕”被定为天子专用,就是绝对化的表现之一。此外,秦不允许士大夫掌握较大的权力。称为仲父的吕不韦不得不自杀,百战百胜的将军白起也被以“有余言(怨言)”的理由处死。秦一度包围了赵国邯郸,但因无法攻克,只得退兵。始皇帝的父亲子楚逃出赵国就在这个时候。白起反对这次出兵,称病拒绝就任司令官。出兵失败后,白起说了句“都是因为不听我的话才导致这样”,传到了昭王的耳朵里。这被认为是不可原谅的多嘴,必须以死谢罪。长平之战中消灭赵军四十五万、在伊阙攻韩魏斩首二十四万的战果,进而攻陷楚都郢甚至使楚来不及迁都的大胜,悉数出自白起的指挥。可谓是为统一天下奠定基础的名将,却因为一句牢骚就被轻描淡写地杀了。多嘴只是个口实,军功过于辉煌才是被清除的真正理由。从那时起,秦就在推进王权的绝对化。如果要依据法家思想推行政治,这样的事就是无法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