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莱斯顿首相依据《诺斯科特~崔维廉报告》,于1870年6月4日,颁布了第二个枢密院令规定“一切文官职务的任命,都必须根据文官委员会委员们的规定,通过公开竞争考试。委员们在财政部的监督下,有权独立决定被录用文官必须具备的合格条件”。
这个枢密院令为英国文官考试制度的贯彻和逐步扩展范围提供了法理依据,成功地进行了文官制度改革,开始实行公平竞争考试,量才录用的考绩制,现代文官制度开始形成,也提高了政府的效率与廉洁程度。
在这样的背景下,文官被取名为:“Civil Servance(复数)/Civil Servant(单数)”即“文职人员”,因此“科举”的英文被翻译成:“the civil-service examinations”,直接的意思就是公务员考试。
▲美国联邦准备理事会
04美国跟随英国改革吏治
与英国一样,早期美国的官员任免制度与英国一样充满各种弊端,但美国没有经历过封建时期,而是直接跳到政党分赃制。
官职和英国一样是不同政党胜选之后犒赏政治忠诚与辅选功劳的奖品,因此“官职被当成私有物,政府则被当成促进私人利益的工具而不是为服务于人民而创设的机关”。
分赃制破坏了政府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导致周期性的政制混乱,结果让政府机关出现“冗员充斥”与“政治腐败”的问题。
1792~1861年的统计显示,这段时间美国人口增加8倍,但联邦文官却增加了50倍。1877年美国财政部的一项调查指出,纽约海关至少有20%的雇员是多余的。
政治腐败成为美国官场的政治常态,官员争相的利用职位谋取私利,中饱私囊。单单以共和党总统格兰特执政期间为例,这一时期就发生过至少两起重大贪渎丑闻,“信贷公司丑闻”和“威士忌税收丑闻”,贪污金额超过数千万美金。
受到这些丑闻的影响,这使得格兰特虽然在南北战争中贡献卓越,但却是美国历史上政绩评价倒数第二的总统。
▲格兰特与李鸿章
英国的改革不仅为美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而且有力的推动了改革运动的兴起。据说中国的科举制度也颇为美国人称道。
1868年,印第安纳州众议员托马斯․安德鲁斯․亨德里克斯,之后担任印第安纳州州长与美国副总统,在一份有关文官制度的报告中,用了82页的篇幅专门介绍中国、普鲁士、法国和英国的文官考试程序。
经过几十年痛苦的改革,1883年美国国会终于通过的一项管理与改善美国公务人员的法案——《彭德尔顿法》,这个法案首次确认了美国联邦政府的人事管理原则,即竞争考试、职务常任和政治中立,并将此原则法制化、制度化,成为美国文官制度的基本原则。
结语
德国新历史学派的创始人古斯塔夫․冯․施穆勒在谈到现代官僚制起源的时候,曾经这样说:“无论是世袭制,还是选举制,都已经无法支撑现代国家日益复杂的行政需求,社会要求能终身付现的专业官员团队,而这种官员的选拔方式只有考试这一种方法。”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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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5年
3、陈雨露、杨栋《金钱统治》,江苏文艺出版社, 2009年
4、张友伦、李剑鸣《美国历史上的社会运动和政府改革》,天津教育出版社,1992年
5、甘少杰《清末民国早期军事教育现代化研究(1840~1927)》,辽宁人民出版社,2016年
6、梁柏力《被误解的中国∶看明清时代和今天》,中信出版社,2010年
7、刘海峰《科举政治与科举学》,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0 年9月
8、李永强、马慧玥《论中国科举制度对西方文官制度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9、赖维尧《英国文官发展“诺斯科特――崔维廉报告”内涵解析》,空大学讯,第52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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