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以敕代律”制度:岳飞冤案的罪魁祸首,秦桧只是奉旨行事

2020-11-29 16:54:01 作者: 宋朝“以敕代

一纸敕令,为“莫须有”罪名扫清了道路,有了敕令,不管说你犯了什么罪,你都得承认,“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成为了现实。

宋高宗对金国的政策一向是妥协求和,因此长期以来一直想打击抗战派。虽然他在金军面前是懦夫,但在臣民面前却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岳飞(游戏截图)

对金国妥协苟安的国策是赵构亲自主持制订的。秦桧、王氏、张俊、万俟卨等奸臣、佞臣,不过是拍马屁中的“尖子生”,代表赵构实施而已。

没有这几人,作为一国之君,赵构要物色几个奸佞之徒绝非难事,也能找到其他人执行他的旨意,比如黄潜善、汪伯彦之流显然愿意充当马前卒的。

秦桧死后,有些人天真的以为可以对进行改革,希望冤案得到平反。可是赵构重用万俟卨,从而“主和固位,无异于桧。”实际上,只要赵构还在,专断之权没有废除,谁都别想翻身。

直至宋高宗下台为止,岳飞冤案始终未能平反昭雪。

因此,赵宋王朝所创始的这种“以敕代律”、个人专断的封建传统,使皇帝凌驾于法律和法官之上,作为实现个人意志的工具,这才是岳飞冤死的主要根源。

岳飞手迹

主要参考资料:

1.《贞观政要》卷五《公平》

2.《续通鉴》卷二O

3.《全唐书》卷七

4.《资治通鉴》卷一九四

5.《贞观改要》卷八

6.《宋史·刑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