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提督的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担任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是各省绿营(清朝国家常备军)最高主管官,等第为从一品。总督是当地最高行政长官,担任一省或多省的行政、经济及军事,等第为正二品。
提督是武官,总督是文官,两者都具有军事管辖权,且相同都是封疆大吏,那么他们谁更大呢?
从等第来看,提督是从一品,总督是正二品,明显提督的等第更高。但总督大多都被加授兵部尚书衔(从一品)。因而,两者在等第上是持平的。
提督是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在职能上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司令员。而总督却有控制一省或多省军务的职权。也就是说,提督详细专管军事,但总督却有最终的决定权。因而,在实践职权上,总督是高于提督的。
为什么清朝要让文官来办理武官怎样交兵呢?这其实并非清朝的首创。
我国曾经的朝代,常常产生当地将领拥兵自重,乃至造反的工作。从宋朝起,为了不再产生唐末藩镇割据的局势呈现,统治者创始了以文制武的办理制度,大大约束了武官的权限。但这又使得宋朝戎行战斗力低下,办理混乱,最终导致北宋消亡。明朝统治者吸取了宋朝经验,在以文制武的制度上做出了不少改善,并进一步加强了皇权。从明朝永乐帝之后,就再未产生过当地军阀拥兵自重,应战中心皇权的事。
因而,在明清两代,文官的位置要远高于武官。此外,这些文官虽是墨客身世,但真正在战场上运筹帷幄的才能并不弱于武官。明清时期许多名将都是文官,如孙承宗、袁崇焕、卢象升、洪承畴、年羹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