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0日16时许,伊通公安局西苇派出所接到西苇镇碱厂五组村民王某华报警称: 自2020年8月起,家中接连被盗。接警后,所长张博带领民警王鑫立即出警赶到现场。王某华描述:近日,家里累计被盗五次,第一次发现家里的现金无故少了1000元后,便怀疑是有人入室实施了盗窃,但苦于没有证据,没有采取报警。从那天起,王某华便开始想方设法收集证据,家中无人时,她便把手机开启录像功能放在家中角落进行拍摄,但由于拍摄过程中的意外因素和角度问题,使盗贼又侥幸“逃脱”了三次,但王某华没有放弃,继续采取此方法,终于在2020年9月10日,王某华通过手机录像清楚的拍下了嫌疑人入室盗窃的全部过程。录像上显示: 9月10日,王某华出门几分钟后,大门便被悄悄拉开,一个身着迷彩服的中年女性潜入,从窗台上放置的手提包内翻走42元现金,这个人正是本屯村民白某芬。民警掌握情况后,立即前往白某芬家中,并将此人传唤至公安机关。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白某芬如实交代:自2020年8月至今,其用同样的盗窃手段进入王某华家中实施盗窃五次,分别盗走1000元、250元、60元、20元、42元,共计1372元现金。
白某芬的行为涉嫌入室盗窃罪,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四平公安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