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孩子口中获知密码,西城一保姆靠试钥匙掏空雇主保险柜

2020-10-21 15:22:11 作者: 从孩子口中获

保姆王某从雇主孩子的口中得知保险柜的密码后,将雇主家保险柜内存放的共计17万余元的现金、外币、金饰品等财物席卷一空,销赃后就要跑路回老家,结果在火车站被民警抓获。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4万元。

37岁的王某是某家政公司员工,在雇主张先生家当了一年多保姆。去年8月的一天,王某从雇主孩子的口中得知家里保险柜的密码,随后,她趁家中无人之机,翻箱倒柜找钥匙。

打开保险柜需要密码和钥匙一起使用,雇主为了安全,把保险柜的钥匙放在卧室衣柜一个带锁的抽屉里,抽屉的钥匙又存放在另一个抽屉里。可即便这样,王某愣是通过试钥匙的方式,突破了雇主设置的层层“防线”,最终打开了保险柜,将里面存放的2万余元现金以及外币、金首饰、纪念品等财物席卷一空。后经鉴定,王某盗窃的外币、金首饰、纪念品等财物价值15万余元。

王某知道盗窃之事早晚东窗事发,便迅速辞职准备回老家。她将偷来的金饰品拿到一家饰品店,将价值近6万元的金饰品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3万余元销赃,并要求收购金饰品的商贩删除他们的转账记录。

保姆辞职后,张先生和家人收拾王某的床铺时发现了一把钥匙,可以打开存放保险柜钥匙的抽屉,这才发现保险柜被盗,赶紧报了警。

王某准备逃回老家时在火车站被抓,为了立功,她带领侦查人员将收赃的商贩金某抓获。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带领民警抓捕收赃的金某,具有立功表现,赃款赃物都已起获并发还被害人,法院对王某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罚金4万元。而商贩金某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赃物,且王某还要求删除转账记录,法院认定金某主观上明知是赃物而予以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刑10个月,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