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伦县森林公安局 接多伦县林草局移交案件线索:“西干沟乡大官场村四组超采林木”。接案后,森林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织刑侦大队侦办该案。
多伦县森林公安局 刑侦大队民警通过前期详细调查取证,利用大数据平台分析研判,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为于某某、薛某某、邬某某,并依法将3名嫌疑人传唤到案。经讯问,3名嫌疑人对2019年4月在西干沟乡大官场村四组超采杨树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多伦县森林公安局将该案立案进行侦查,并将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滥伐林木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四款: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来源:多伦县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