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工作激励。在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中实施“党员责任区”管理模式,激励党员发挥率带作用。实行村干部经济待遇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挂钩,将村集体经济推进情况情况纳入党员评星定级、村干部年度考核、管理人员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年终召开村民大会,邀请联系点县领导、帮扶单位、包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召开集体经济项目推进情况专题考评大会,根据考评结果发放奖励,累计兑现绩效20余万元。
(三)抓监督管理。把集体经济发展事项纳入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强化民主监督、会计监督、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监督体系,对41个贫困村、18个中省财政扶持村,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县委统筹纪委监委、组织、审计、财政、乡镇(街道)纪委等部门,成立19个工作督导组、38名成员就财务资金、项目运行、推进进度等内容进行逐村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