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夜幕后的黑恶之果

2020-11-13 08:38:42 作者: 繁华夜幕后的

“捐卵的那种痛苦和屈辱,我一辈子都记得,借的钱到了后面感觉永远都还不清了,只能什么都听他们的。”在询问中小霏依然难以自已。

“对于不按时还款的被害人,文陈等人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催收。一是通过威胁恐吓、去老家上门等暴力或软暴力方式逼迫被害人及其家人就范还款;再就是同行业间转单平账,即所谓的‘解套’,将被害人转让给其他‘佳丽贷’团伙,‘解套’后被害人的债务往往会被大大增加。”承办检察官介绍。

2018年4月,结束强制戒毒的文陈迅速重操旧业,重新召集刘平安、文武、刘鹏威等团伙成员。一方面继续加大投资,同时设立“赢禾财富”“成鑫创业”两条放贷支线;一方面不断笼络团伙成员,调整人员分工和结构,将团伙分为营销组、审单组、催收组三组人马,制定明确的组织纪律和薪酬体系,团伙放贷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影响日益上升,至案发时文陈团伙成员已有26人。

利益链背后的犯罪链

2017年下半年起,文陈等人开始将被害人强迫到一些KTV、桑拿场所坐台、卖淫,并通过微信宣传等方式提供“外围”服务。时间一长,文陈逐渐不满足于这种小打小闹、不成气候的“盈利”模式。

2018年下半年,常年混迹于夜场的文陈结识了“羽蓝团队”经理叶竟。“羽蓝团队”是专门为大型KTV、酒吧培训、提供工作人员的组织,和许多夜场有固定的合作关系。借助叶竟等人的资源,文陈建立起稳定的“放贷—卖淫”犯罪链。

文陈一方面强迫被害人集中住宿,安排专人看管,制定严格的上下班考勤制度。对于不听话的被害人,通过威胁、罚款、体罚等各种方式进行处罚,确保被害人“绝对服从”。另一方面安排团伙骨干成员按片分组,每组带领一定数量的被害人进驻一些KTV,开展坐台、卖淫活动。高峰时期,文陈集中管控的被害人达20人。

2019年1月,文陈结识了长沙另一个规模较大的“佳丽贷”犯罪团伙头目肖永乐,并与其合作,干起了跨国卖淫犯罪的勾当。

电子数据成为案件的突破口

2019年3月,长沙公安机关对文陈等“佳丽贷”团伙集中收网,文陈团伙20余名成员被悉数抓获归案。在长沙市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芙蓉区检察院派出3名员额检察官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

“‘佳丽贷’是‘套路贷’的一个变种,相比普通的‘套路贷’,‘佳丽贷’犯罪隐蔽性更强,受害对象更多但流动性大,很难联系取证。同时,这些团伙通常没有完整的放贷财务账本,嫌疑人认罪态度很差,使得案件办理难度极大。”承办检察官介绍,“依据常规的取证方式难以查明事实,我们必须另辟蹊径。”

提前介入过程中,专案组发现案件多名涉案人员都谈到了微信联络、照片等问题,专案组敏锐地意识到电子数据可能成为本案的重要突破口。

可难题又随之而来。

在庞大的电子数据中搜寻证据无疑是大海捞针,为尽可能全面快速地梳理出有用信息,专案组首先指导公安机关根据各成员的地位、分工,划分出电子数据的“重要等级”,然后以“套路贷”、卖淫、涉黑等主要罪行为标准将电子数据内容进行初步分类和定位。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60余天的细致梳理,专案组筛选出30余名能够确定身份的被害人。“公安机关很快联系到这些被害人制作笔录,并据此调取了相关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

这些证据材料既充实了文陈团伙非法借贷犯罪和组织、强迫卖淫犯罪的证据体系,更牵出文陈等人强奸、强制猥亵犯罪的事实。

审查起诉阶段,专案组在阅卷时发现,部分被害人提到曾被迫与文陈等人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但文陈等人对此全部否认,声称双方系“自愿”发生关系。由于直接证据的缺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没有认定强奸、强制猥亵的犯罪事实。

“该案被害人大多被文陈等人长期非法‘控制’,出于职业敏感,我们认为文陈、刘鹏威极有可能涉及强奸等犯罪。”承办检察官谈道。

为查明事实,专案组整理出详尽的取证提纲,自行调查取证和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双管齐下。一面继续找涉案人员谈话,核实相关被害人是否有被强迫卖淫、是否有所谓的“豁免债务”等情况,一面继续从电子数据中挖掘有用信息。通过针对性地补强证据材料,检察机关最终追加认定了文陈等人6笔强奸、2笔强制猥亵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