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鞍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调整

2020-11-17 20:00:28 作者: 注意!鞍山住

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购房比例等有调整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16日,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对现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内容包括公积金贷款额度、比例调整;调整婚姻变化及交易范围规定;异地缴存职工贷款规定三方面内容。执行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

公积金贷款额度、比例调整内容有三项。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变化。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额80万元,增加双职工(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的最高上限为80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上限为7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商品房、二手房贷款的最高上限为40万元。当公积金个贷率达到85%(含85%)以上时,设立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贷款额随调节系数而变化。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有变化。贷款额度实行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取测算后的最低值。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且贷款额取整数到万元,不四舍五入。公积金账户必须是正常缴存账户,补缴金额不计算贷款额。缴存基数调整后需再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按重新调整的基数计算贷款额;不满6个月新调整基数申请贷款的,按原缴存基数计算。公积金购房比例有变化。首次公积金贷款:商品房首付最低比例为20%,二手房首付最低比例为30%。二次公积金贷款:商品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且申请时间与前次贷款结清时间需间隔3个月以上。

婚姻变化及交易范围规定也有调整。在购房前夫妻双方离婚时间满1年以上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再办理婚姻变更(离婚)手续;直系亲属之间房屋交易不予公积金贷款,即父母与儿子、女儿及其子女配偶交易的、夫妻离婚再次交易的、兄弟姊妹之间交易的。

异地缴存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双职工缴存公积金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最高上限60万,单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最高上限40万元。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市缴存职工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