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
三个涉黑涉恶违法团伙
典型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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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以巫某林为首的涉黑安排案一审宣判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开端,被告人巫某林、巫某华、巫某学经过开设赌场、高利放贷的方法,招集宗族成员、撮合操控社会清闲人员,逐渐树立以巫某林、巫某华、巫某学为首,由马山籍人员组成的黑社会性质安排。为了取得不合法经济利益,该安排常年在马山县金钗镇及周边地区开设赌场,不合法施行高利放贷、敲诈勒索等违法违法活动。此外,还腐蚀、撮合司法机关作业人员,寻求不合法维护。
本年十二月9日,隆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巫某林、巫某华等42名被告人涉黑案作出一审揭露宣判。以安排、领导黑社会性质安排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不合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成心伤害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巫某林、巫某华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及罚金。巫某学等其他40名被告人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不等的刑期,并处没收产业或罚金。
02 以朱某金为首的“套路贷”涉黑安排案一审宣判
二零一九年3月,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接到受害人告发广西桂锦祥投资有限公司朱某金等人违法头绪,经前期作业,发现该公司涉嫌有安排违法,经过侦办运营后,专案组于二零一九年4月十一日安排对朱某金团伙进行收网冲击,先后捕获违法嫌疑人18人,查封、冻住、扣押房产、轿车、资金等涉案财物9700余万元。
经查,2010年起,朱某金等人经过开设公司,逐渐招集亲朋、撮合同乡等方法展开成违法安排,该违法安排以公司名义,假借钢材垫资为名,设下连环套路,行不合法敛财之实,采纳拐骗、要挟、钳制、殴伤或以打乱工地正常施工次序的方法,迫使施工方以及开发方签定将利息计入本金来虚增钢材买卖本金的结算单、还款协议书等书面文件,并经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到达不合法占有被害方产业的意图,一起,其还经过挪用资金的方法,不合法占有别人巨额产业。朱某金团伙在广西、广东等地施行欺诈、不合法拘禁、敲诈勒索、掠夺等案子28起,在钢材出售及房地产范畴形成严峻影响。严峻搅扰和损坏了被害人及被害公司、企业的正常日子出产和运营次序,形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二零二零年9月3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宣判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被告人朱某金等17人涉黑案(1人另案处理),一审以被告人朱某金犯安排、领导黑社会性质安排罪、欺诈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损坏出产运营罪、不合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对庞某礼等16人被告别离判处二十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96万元,责令退赔7320.91万元,该案共触及28起违法事实。这是南宁市宣判的首例“套路贷”涉黑违法集团。
03 打掉以白某亮为首的网络涉恶势力违法集团
二零二零年5月份以来,违法嫌疑人白某亮、吕某杰、王某、邓某英以盈利为意图,各自使用交际软件发布结交信息,进行网络谈天,在谈天中以供给性服务为钓饵,诱惑、寻觅方针,找到方针后由邓某英与嫖客碰头,碰头后由邓某英将自己及嫖客地点的当地奉告吕某杰,再由吕某杰带上白某亮、王某等人去到现场,在现场找到嫖客后用电棍、甩棍等物品对嫖客进行殴伤,一起由王某假充邓某英的老公或男朋友对嫖客进行责问、要挟,敲诈勒索,强逼嫖客说出手机暗码及微信或付出宝的付出暗码,将被害人微信、付出宝内的钱转走,以此施行敲诈勒索和掠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