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家超十亿!80岁民营企业家离婚案一审判定:不准予离婚】成都的邱先甫先生是一名80岁民营企业家,在成都最富贵的商业街春熙路有一栋大楼,到现在,该处房产价值数亿元。除此之外,他曾向记者表明,自己的财物有十多亿。不过,两年内,这位企业家先后收到57岁的妻子田女士提出的两次离婚申述。
刚刚,记者从邱先甫代理律师朱界平律师处得悉,在邱先甫妻子田女士提出第2次离婚申述的一审判定中,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判定邱先甫胜诉。金牛区人民法院以为,为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安稳,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抢救两边的婚姻家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九十条之规则,判定不准予田女士与邱先甫离婚。
据悉,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则,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定的,有权在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朱律师表明,对方很可能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