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十二月9日电 据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官方微博音讯,二零二零年十二月7日23时许,王某(男,24岁)将一张内容触及“成都疫情及赵某某身份信息、活动轨道”的图片在自己的微博转发,严峻侵略别人隐私,形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查询,王某对分布走漏赵某某个人隐私的行为供认不讳,并深入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现在,王某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被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来历: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官方微博截图
公安机关提示:公民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关于侵略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查询处理;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修改:李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