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一条银行发来的催款信息,让正在乌迳家中的叶某华忐忑不安,心里一阵策划,他萌生了一个发横财的“想法”。
十一月27日,他拨通了110报警电话:“喂,110吗?我9月份买了一辆皮卡车,车牌号是赣BW***5。我开回乌迳家里后,就一向停放在村委会邻近的一水塘旁,今日去看了一下车没了,钥匙又在我身上,车应该是被偷了。”
一辆车就这样泰然自若的随便消失了?接警后,南雄市公安局乌迳派出所结合“飓风2020”“净网2020”等专项行为,当即抽调精干警力展开调查,与此同时也将状况通报给了刑侦大队及周边派出所。依据叶某华供给的购车资料及银行的催款信息,民警首要考虑车辆是否存在因逾期未还款而被按揭告贷银行或购车车行拖走的状况。为此,民警来到购车地点地江西省信丰县展开造访排查,可是银行、车行均反应并没有派人拖车。
随后,民警当即调整思路,改动侦查方向,使用“才智新警务”手法对该皮卡车的行车轨道进行剖析研判,发现该车的行车轨道都是在韶关市乳源县。假如叶某华的车真的是被偷了,那“犯罪嫌疑人”的胆子也真够大,明火执仗地将车开上路。
进入民警侦查规模的驾驶员究竟是不是“偷车贼”?带着这个疑问,民警来到乳源县,找到了驾驶员林先生。林先生告知民警,因运送家具需求,从其朋友陈女士在韶关浈江区开的一家二手车行那里长时间租借了这辆皮卡车,对车辆是否存在其他假贷联络一概不知。
依据林先生供给的头绪,为赶快挖出工作的本相,民警当即联络陈女士,于当天下午来到了陈女士地点的车行了解状况。这时,看到民警正在深入调查车辆被盗的事情的叶某华有点坐不住了,他又先后2次报警,着重自己的皮卡车被盗一事,要求派出所赶快出具相关证明。
叶某华的这一行为引起了民警的留意,自己的车辆被盗了,不是来问询案子的侦查状况,而是一个劲地要求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这中心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秘?
这时民警也从陈女士那里了解到,9月9日,叶某华驾车到其店里想经过典当车辆向其告贷人民币2.5万元,并当场签订了典当协议、告贷合平等文件,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临走之前,叶某华将车留在了陈女士的车行。种种依据标明,叶某华报警称皮卡车被盗是谎称警情。
十二月9日,乌迳派出所将叶某华依法传唤至南雄市公安局办案中心。经审问,叶某华对其供给虚伪证言、谎称案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在,叶某华已被南雄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分。
来历:南雄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