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差,湘潭一起交通意外事故变成了刑事案件

2020-12-17 12:39:31 作者: 一念之差,湘

一同交通事端变成刑事案件

“惧怕担责不是逃逸的理由!”

十二月15日讯“尽管我知道犯了错,但由于幸运心理,让这个错变得更大了。”十二月14日,涉嫌交通闯祸罪的刘某非常悔恨,他因一念之差让一同交通意外变成了刑事案件。

图中符号部分为事发车辆

十二月8日,雨湖区宝庆路沁园小区邻近产生一同交通事端,一名白叟倒在地上堕入昏倒,全身多处流血。白叟身边倒着一台两轮电动车。交警调出完事发时的监控,复原完事发进程:当天9时28分左右,一辆无牌证的蓝色电动三轮车向右变道时,将一辆同向行进的电动车撞倒。闯祸三轮车先向前行进了几米,后方一辆小车追上,似乎是告知闯祸司机出完事端,司机下车后回来,简略检查伤者状况后,没有做任何抢救办法,随即上车仓促脱离现场。

电动三轮车没有车牌,以车找人的办法行不通,警方经过“天眼”体系寻找到了车辆,事发后司机由沿江路经一大桥、建造南路、浮屠路,在万达广场邻近的一个工地方向消失。

民警立即对万达广场周边多条路途及工地打开地毯式搜寻,12小时后,在恒大·翡翠华庭小区工地上发现了闯祸车辆和闯祸司机刘某。54岁的刘某是衡阳人,在工地承揽食堂,他告知事发时刚收购完食材运回工地,事发后他发现白叟伤势较重,惧怕家族找麻烦,也生怕自己承当不了医疗费用,认为自己电动车没有车牌,警方不一定查得到自己,所以幸运逃离。

交警泄漏,现在伤者黄爷爷已脱离危险转到一般病房。

办案民警表明,闯祸车辆暂时变道,本来便是此次事端的首要职责方,加之他闯祸后逃逸,应承当事端的悉数职责。刘某驾驭的电动三轮车归于机动车领域,但他并未获得机动车驾驭证,涉嫌无证驾驭。“经济困难和惧怕担责肯定不是闯祸逃逸的托言,任何闯祸逃逸的行为都将遭到严峻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