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教师和学生、家长因教育办法发生冲突的事情层出不穷、争议不断,也引发了社会考虑,“熊孩子”怎样管?教师罚得对吗?日前,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矩(试行)》,系统规矩了教育惩戒的特点、适用规模以及施行的规矩、程序、办法、要求等,对上述疑问进行了有力回应。
教不严,师之惰。惩戒是教育办法的组成部分。惩戒概念的界定,厘清了惩戒的施行规模、办法。对教师来说,这项规矩对标准教师教育行为起了很大效果。惩戒权的取得,让他们在教育中敢管、会管,有规可依、有据可查。对学生来说,让他们建立起规矩和边界的知道,促使其引以为戒、知道和改正错误。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标准着人们的行为,干事守规矩是做人的底子质量。给学生们以正确标准,也是教育的应有之义。
关于家长、校园甚至社会各界来说,惩戒权明晰,权力边界清晰,更有益于构建一个合理的教育系统。
但咱们也要知道到,有了规矩,不代表一切问题都方便的解决了。校园、教师还要活跃与家长交流,争夺家长了解、支撑和合作施行教育惩戒;家长也应该充沛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力,合作校园、教师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束。惩戒不是意图,教育才是底子。教师和学生历来不是对立面,多一分交流,多一分了解,家长、校园、教育主管部门和全社会相向而行,共同努力,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健康成长。(央广网评论员李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