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者未设相关标识最高可罚1000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俊报导:1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法令》(以下简称《健康法令》)正式施行。依据法令,深圳对未成年人全面禁酒,酒精饮料、碳酸饮料的销售者应在货架或许柜台上设置契合规范的健康提示标识。为此,深圳市卫健委日前正式发布《深圳市酒精饮料碳酸饮料健康提示标识制造规范和设置规范(试行)的布告》,发布相关标识,这在全国归于创始。
据悉,法令规则,酒精饮料、碳酸饮料的销售者应当在货架或许柜台上设置契合规范的健康危害提示标识。假如商家不设置相关标识,由商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正告,并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