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18日音讯(记者 利声富)随手把烟头丢在地上,踩上一脚就走,信任许多吸烟者都有此动作。18日,记者从三亚警方得悉,宋某这一不经意的动作引发库房起火后,被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
宋某(中)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三亚警方供图
2月15日1时40分许,三亚市天边区红旗街社区新民街37号二楼产生火情。随后,辖区消防人员、派出所民警、市容法律队员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我们联手对大街人员进行紧迫分散,消防人员对楼上寓居人员及时搬运撤离房间,以最快速度有用处置该起民房火灾,现场未形成人员伤亡。
火灾救援现场。
火灾往后,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天边区消防救援大队查询发现,起火原由于烟头引发。三亚市公安局天边分局河西派出所组织人员全力合作天边区消防救援大队查找引发火灾人员。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宋某(男,53岁)具有严重嫌疑,所以当即传唤宋某回派出所查询。
经了解,2月15日,宋某在新民街37号2楼库房抽烟,后将烟头扔在库房地板上踩一脚便脱离。因烟头没有灭掉,点燃库房内放着的纸箱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延伸整个库房。
经问询,违法行为人宋某照实告知其过错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
经三亚市公安局天边分局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宋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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