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江中电捕鱼 6人非法捕捞渔获物最高达1.8吨获刑

2021-02-23 10:00:11 作者: 多次江中电捕

针对这一状况,承办人活跃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多方面引导公安机关调取依据。考虑到本案损坏的是国家级自然维护区内的水生生物环境,承办人还主张公安机关及时调取该自然维护区管理机构的证明材料及全年禁捕文件,以全面反映本案共同的社会危险性。

跟着公安机关加大对同案犯的追抓力度,二零一九年十二月17日,犯罪嫌疑人肖某定、肖生某、肖某朋被刑事拘留;主犯肖某华随后归案。

释法说理六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审查申述阶段,承办检察官依法奉告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准则。起先,肖某海不认罪,肖某伦、肖某万以为自己受雇佣捕鱼获利较少,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过重。

承办检察官耐性为三人解说电拖网捕鱼的危害性、各自的量刑情节及量刑份额。申述后,又与三名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律师多番交流。终究,肖某海等三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零二零年9月22日上午,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护航美丽长江”会集调研宣扬行“湖北站”的重要活动,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旁听庭审。法庭上,公诉人经过按部就班的讯问及分组举证,完好展现科罪量刑依据的一同,深化揭露了本案不合法捕捉的社会危害性。

终究,法院当庭宣判,以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海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退出违法所得59731元;判处被告人肖某伦、肖某万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各退出违法所得1000元;并没收扣押的渔船、电捕鱼东西。三人均表明服判不上诉。

二零二零年8月24日,该案别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肖某定、肖生某、肖某朋被江汉区检察院依法以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提起公诉。十二月1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三名被告人当庭表明认罪认罚。现在,案子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承办检察官周恩静介绍,该案的成功处理,有力冲击了在长江要点水域的不合法捕捉行为,对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方案顺畅施行含义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