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以为,于梅在听闻孙女讲述后当即找到尹海一家理论,是人之常情,何况两边是亲属与街坊,直接问询并表达不满并不超越正常的处事规模。从工作开展来看,于梅一家也并没有扩大化处理,尹海宗族也没有提交相关依据,即使是出庭作证的尹强也是尹海恳求进行洽谈。
因而,于梅并不存在经过大众宣扬致使尹海品格遭受贬损的行为,也没有经过极点剧烈的方法致使尹海无法正常日子,法院审理以为于梅关于尹海的逝世不存在片面差错。终究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吊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定,驳回尹海宗族的诉讼恳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历: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