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性侵未成年这种严峻违背社会品德和品德底线的行为引发社会激烈重视。与不满14周岁女孩产生性关系的行为已被刑法清晰为强奸违法,为了呼应社会关心,这次刑法修正将与14至16周岁养女产生性关系的行为入刑,弥补了法令空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榜首款:“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人负有监护、收养、关照、教育、医疗等特别责任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人产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还清晰将未经同意进口、出售国外药品的行为列为违法,设置了“足以损害人体健康”的条件要件。
法条指引:《刑法》榜首百四十二条之一榜首款:“违背药品办理法规,有下列景象之一,足以严峻损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对人体健康形成严峻损害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一)……;(二)未获得药品相关同意证明文件出产、进口药品或许明知是上述药品而出售的;(三)……;(四)假造出产、查验记载的。”
所以关于上述构成违法的景象,此前依照行政违法处置的,现在一概依照刑事违法追究责任,防止呈现刑事处分和行政处分相竞合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