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像下强奸妇女
据他告知,几年间,他先后强奸杀死7人,强奸18人。在强奸过程中,只需受害人抵挡,他就通通杀死,其间有3起强奸案便是在莲花寺内大殿的佛像下进行的。
因当地一些大众习气,初一、十五到莲花寺中进香,而且为表忠诚,都是头天晚上住进寺中,第二天清晨四点起来顺次到各大殿佛像前烧香。王少峰正是使用他的特别身份住在寺中,跟随那些到偏远大殿烧香的独身妇女,施行强奸违法。有一次一名成年人起来烧香,他竟丧心病狂地将其熟睡中的10余岁幼女奸污。这些受害者怕影响自己的名声,而不敢张扬和报案。正是因为这些妇女的窝囊,助长了王少峰的张狂气焰。他在寺中找不到施暴方针,便到少林寺邻近,登封市区及周围村庄寻觅“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