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3月1日起
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
其间“袭警罪”独立成罪
不过3月1日以来仍有人“迎风作案”
多人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
1、男人持铁棍突击民警 全国首例袭警罪案子申述!
2021年3月2日上午,被告人高某驾驭不合法改装的三轮车途经杭州市下城区闸弄口,被交警支队下城大队执勤民警抄获。
高某因对民警扣押其三轮车不满,遂持车上长约80厘米钢制撬棍跟随该民警,并挥棍朝民警背面突击,形成民警头部外侧和左上肢和左下肢受伤。
3月4日,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袭警罪,依法对持铁棍突击执勤民警的被告人高某提起公诉。这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袭警罪案子。
2、醉驾+袭警!江苏南通一男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3月3日清晨,谢某醉驾后在江苏南通客运轿车东站邻近产生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南通交警支队三大队值勤警力赶往现场查询,但是谢某拒不合作,乃至对民警、辅警着手。执勤人员将其强制操控带至医院抽血时,谢某再次对民警暴力相向,多名警务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终究谢某的血液检测成果到达194mg/100ml,归于醉驾。当天下午,谢某因涉嫌袭警罪、风险驾驭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3、四川三台男人强拖辅警 成绵阳市首例涉袭警罪案子
近来,四川绵阳三台县乐安镇一男人李某平驾车遇到交警查看,因为自己准驾不符,便发动车辆加快逃离现场,将一名履行勤务的辅警强行拖行十余米后致其摔倒在地,多处软组织受伤,李某平随后被声援的派出所民警连人带车挡获。
当天晚上,李某平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
公安民警在法律执勤中遭受阻遏法律
暴力抗法事情时有产生
此前一般以波折公事罪进行处分
没有清晰区别情节严峻程度
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袭警罪
区别了不同程度袭警行为的处分成果
不只加大了袭警行为的处分力度对履行公事的差人
也起到了维护效果
“暴力突击正在依法履行职务的人民差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运用枪支、控制刀具,或许以驾驭机动车碰击等手法,严峻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