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车“补偿”损失 民警看100多个小时监控将其抓获

2021-03-12 14:46:00 作者: 男子偷车“补

扬子晚报网3月12日讯(通讯员李钰唐钰记者王国柱)自己的电动车被盗,心中愤愤不平,顺手偷别人的车“补偿”损失,没想到最终让自己落入了法网。近日,泰州姜堰警方通过视频研判和蹲点守候,成功破获一起盗窃电动车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

刘某盗车截图

2月19日上午9时许,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天目山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陈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某浴室门口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视频,民警发现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在实施盗窃行为时全程佩戴口罩并使用帽子遮挡面部,且身穿花色睡衣,民警初步推测犯罪嫌疑人为一名女性。

经过初步研判,此人在实施盗窃后推着被盗电瓶车进入某老小区内,因小区内道路错综复杂,很难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逃跑路径,致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进一步明确犯罪嫌疑人身份,民警立即开展实地走访,收集案发时段小区内进出口监控以及居民家门口监控。通过对100多个小时时长的监控进行查看、梳理和筛查,警方成功刻画出嫌疑人的活动轨迹,确定嫌疑人实为男子刘某,随后民警经过数个小时的蹲守,一举将刘某抓获。

审讯过程中,刘某起初矢口否认盗窃电动车,妄图躲避追查。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成功在刘某一处住所的地下车库内查获陈先生的被盗车辆。面对如此铁证,刘某的心理防线被击溃,终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了解,刘某前不久丢过一辆电动车,当时没有报警,而是想要通过自己的办法解决。案发当天清晨刘某外出散步时,看到路边一辆电动自行车没有上锁,于是心生歪念,顺手将车推走,想用这种方式来“补偿”自己的损失。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姜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3月10日,民警将追回的电动车返还给受害人陈先生。

警方提示:各位车主停车时,不要把电动车放在偏僻的角落,尽量选择有监控的地方。人离开车时,要及时上锁,不要忘记拔车钥匙,贵重物品不放车上。

校对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