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大V”收钱写点评,上海查处疑似委托“刷单炒信”商户150余家

2021-03-12 19:16:15 作者: 聚焦3•15

东方网记者程琦3月12日报道:哪家餐厅好吃,哪家餐厅环境好,现如今看点评网站上的网友点评内容已经成为人们的“重要参考”,可是你知道,也许你看到的“参考”可能是刷出来的。特别是一些“探店达人”“大V”的好评是收了钱的。

昨天,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各区局,根据大众点评网站提供的线索,对上海涉嫌从事“刷单炒信”业务、组织虚假宣传的6家公司开展集中执法。经初步调查,疑似委托“刷单炒信”商户约150余家,涉案刷单金额约80万元,拟立案5起。

在静安区一家商务楼中,执法人员进入一家企业,现场调取该公司的工作群聊天记录,查阅相关代运营合同协议、刷单需求表、虚假销售单等。

在一份群内公告中,记者看到了写有对“大V”的具体要求,还划了重点,包括“要求现场签到,星级5 环境5 趣味5 服务4.5,6张图+180字”的内容,为了逃避平台审查,还写明了浏览路径。如,要先浏览其他3家以上店铺,再找到目标店铺,店铺的浏览要在1分钟以上,再浏览其他店铺,最后返回搜藏该店铺,同时还要查看几条点评内容。

而在一份推广页面中,则写有“大V到店体验,用好评形式完成冲击榜单……帮助商户提升门店排名”等内容。企业对于“流量团”到店的频率、每批多少人也有规划,并按人数向商户收费。在罗列的“大V”中,均为LV5-8等大众点评高星级用户,粉丝数从几百、上千、几万不等。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陈志臻介绍说,一般的“达人探店”,大V们撰写评价,无需经过商家同意即可发布,是好是差都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而这家企业的行为,要求大V们在特定时间到店,撰写的评论必须经商家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并给予大V返现。有时,商家还会指定一些关键词必须出现在评论中。或者,大V们根本不用到店,出借账号作为好评发布的阵地即可。

陈志臻表示,虚假的好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上述行为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此外,记者了解到,此次行动是前期大众点评公司通过平台监测中发现,本市多家公司涉嫌在后台刷单炒信行为后,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线索。执法总队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排摸调查,初步核实了涉案公司的基本情况后,对举报内容和相关线索进行梳理,并及时与相关区局执法大队沟通,成立了专案组,制定检查方案,联合开展此次行动。

经初步调查,疑似委托“刷单炒信”商户约150余家,涉案刷单金额约80万元,拟立案5起。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坚决打击、严厉惩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