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交友平台,社交软件的普及,认识网友也变得更加容易,但这样也给了骗子可乘之机。达州市民张女士通过网络谈了一场恋爱,本以为就此找到真爱,让她没有想到的是,付出了感情和钱财,自己却被分手了。
2020年3月初,达州市民张女士和朋友去宜宾旅行,通过网络平台认识了一个当地男士罗某,两人相谈甚欢,并相约一起出游玩耍。旅行结束后,张女士回到达州,罗洮去到外省打工,两人一直通过网络保持联系,直到5月份,两人再次在宜宾见面,并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回到宜宾后的罗某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2020年9月份开始,罗某不断找张女士借钱,称自己要开火锅店。
在火锅店经营期间,罗某以火锅店生意不好为由,多次找张女士借钱。张女士毫不犹豫的把钱转给了罗某,前前后后共转款18万余元。2020年底,张女士来到宜宾,突然发现罗某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 张女士称,罗某下班路上都不要和她在一起。
两人分手后的第二天,张女士在抖音上见到罗某与另一名女性的亲密视频。 张女士的一片真心付之东流,于是,她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了她与罗某的分手视频,就在这时,一名自称罗某的妻子找到了她。
罗某前妻告知张女士,罗某喜欢在外面耍女人,前妻和他在一起 7年,忍受不了才离开他的。并且罗某与张女士交往期间,还没和前妻离婚。
除此之外,罗某的前任女朋友也找到张女士,并告诉她,自己被骗了。 此时,张女士才恍然大悟,自己也被骗了。为此,张女士来到宜宾找到罗某要求他还款,罗某还了张女士2万元现金后,签订了借款协议,承诺两年内还款8万元。而张女士表示,自己先后给罗某转款18万余元,借条上却只有8万。目前,张女士已经联系不上罗某。
那么,张女士又该如何来维权呢?她转给对方的钱还能要回来吗?律师称,男女交往时,要确定是男女之间的赠予,还是彩礼或者是借贷关系,要结合转账时前后的语境和通话记录,确定转账的意思。如果是赠予就要不回来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双方没有结婚可以退回。借贷关系如果是合法的,无论恋爱关系是否存在,都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偿还相关借款。
律师建议张女士除了现有的借条之外,应该梳理一下双方发生转账行为的前后语境,确定是赠予还是借贷。在此提醒大家,网络交友一定要擦亮双眼,要时刻保持理性和判断力,以免上当受骗。
(素材来源:四川新闻频道 实习编辑:刘曼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