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托管监管升级,惠州课后服务探索“两条腿走路”

2021-03-16 22:40:32 作者: 校外托管监管

“各校凡是学生有午餐午休需求的,学校要想方设法克服困难,会同家长委员会因地制宜制订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实施方案。”《意见》明确提出,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作出选择,自愿提出申请,不得强制或统一要求。

记者从惠州市教育局了解到,在各县区中,博罗县44所、仲恺6所学校已经试水开展学生午餐午休服务,目前惠城区南坛小学鼎峰分校、德威江誉诚小学等6所学校也为学生家长提供校内托管服务。

惠州市南坛小学鼎峰分校在今年春季学期开启了校内午餐午休服务。校长张月铭介绍,这项服务推出后,很多家长纷纷在网上“抢位”,目前有约400名学生自愿参加,收费是一个学期2316元。

“我们采取和第三方公司合作的模式,公司负责供餐,完善寝室的硬件如空调、床等,学校提供场地、床位,并管理学生。”他说,接下来还会完善学生午休室的配置,让学生睡得安心,家长放心。

在家长关心的收费问题方面,《意见》提到,校内午餐午休在收费上,要坚持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公益属性,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相应费用由学生家庭负担。午餐午休服务方式可以包括学校提供服务、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合作提供服务或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等。

同时,《意见》还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参与校内午餐午休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教职工参与校内午餐午休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

惠州市教育局安保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加强监管,惠州着力构建多方联动机制,确保托管机构“有人管,服务好,能安全”。同时,惠州将按照“校内校外,双管齐下”的思路,全力解决学生课后午餐午休问题,逐步建立“校内基础保障,校外优质多样”的良好服务环境。

链接

惠州校外托管机构服务监督亮点

《惠州市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和监管工作指南(试行)》(下称《指南》)将惠州市辖区内的校外托管机构均纳入服务监管范围。根据《指南》,“校外托管机构”是指在学校以外为中小学生提供上(放)学接送、用餐、休息、看护等服务的机构。

完善综治管理机制。学校将校外托管机构纳入校园及周边综治管理,每学期开学初摸排掌握校园周边校外托管机构服务管理情况。学校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指导,邀请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消防、治安、卫生、应急等安全会议、培训和演练。

做好托管机构信息登记。校外托管机构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填报相关表格,并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消防合格证明、托管学生花名册、托管服务协议等材料汇总送托管学生所在学校。学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逐一建档管理。

推动午托规范服务。学校通过网站、公示栏、家长会等方式向家长公示校园周边校外托管机构信息,引导监护人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校外托管机构。

开展陪餐监督检查。学校组织值班员在工作日随机选取校园周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陪餐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利于学生成长问题现场指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督促机构公开信息。托管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立公开公示栏,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消防合格证明、员工健康证、业务部门监督检查记录等信息。

建立综合评价机制。每学年学校组织家长、社区工作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对校园周边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等渠道进行公布。

强化托管行业自律。惠州市教育局推进成立学生托管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学生托管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校内午餐和午休。要求各学校大力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克服困难,因地制宜,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早(中)餐和午休服务,下午放学后开展第二课堂、作业辅导等课后服务;校内课后服务的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惠州校内午餐午休要求

用餐

1.校内提供午餐以学校食堂自行供餐和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企业配送两种方式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