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这么发广告,重罚40万元!

2021-03-17 16:41:37 作者: 朋友圈这么发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20号处罚决定及78号复议决定是否合法。

本案中,A某、B某、C某长期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虚假广告信息,将属于普通食品而非药品的富迪小分子肽,虚假宣传能够治疗颈椎病、慢性前列腺炎、痛风、癌症、类风湿等疾病,混淆药品和普通食品的区别,误导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或患者,尤其是辨别能力不强的老年人,很可能因此耽误最佳治疗时机,给消费者或患者带来无法挽回的人身损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鉴于A某、B某、C某只是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属于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情形,且情节不严重。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法定程序调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作出20号处罚决定,对其分别罚款15万元、10万元以及15万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结果并无不当,应予维持。海口市政府作出的78号复议决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结果亦无不当,应予维持。

综上,上诉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人民政府的上诉请求成立,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记者了解到,对朋友圈进行虚假宣传进行重罚的情况,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做的处罚尚属海南首例。

“重罚是为了更好地对这些人员进行惩戒,也希望以此为更多微商人员敲响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分局副局长陈治宏表示。

陈治宏提醒广大群众,不法经营者会抓住老人防范意识较弱的特点,采用免费试用体验、讲座授课、专家义诊、赠送礼品、无效退款等小恩惠、承诺,诱导老人花高价购买假劣保健品,“切勿贪小便宜,不要轻信不法商家的虚假宣传和免费承诺,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核查保健品企业及产品信息。一旦发现上当受骗,保留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