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 " 杀猫 " 来要挟女方拍摄不雅视频的说法,邹鹏以不可思议的语气反问道:" 她和猫,哪个更有价值?你觉得可能吗?" 言下之意,一个女性不可能以私密视频来换猫,他试图以此种逻辑证明事情没有发生过。
邹鹏表示,因为事情涉及到两个人的隐私,他无法回应太多。" 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事情接下来如何发展,还要看调查结果。" 他说,希望舒扬能拿出证据,证明视频是经过他在网络上传播的。
律师
不法者应立即停止传播视频
对此,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表示,不法者应立即停止传播上述视频,并尽快删除以降低或消除影响。
刘万昕说,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不法者利用女孩的个人信息,以 " 失足女 " 的身份揽客,显然会导致女孩的社会评价降低,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同时,身体隐私部位属于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传播私密视频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同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的或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刘万昕表示,如果男方以要挟的方式向女方索要不雅视频,则涉嫌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当然,女方的指控要有相应的证据作为支撑。
(为保护隐私,文中男女双方均为化名)